股东会决议委托书

2024-05-18 17:53

1. 股东会决议委托书

你好,股东会决议 委托书范本 : 委托人: , 身份证 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委托 代理 事项: 委托人为更加方便行使其在公司的 股东权利 以及履行股东职责,特委托受托人为全权代理人,代为行使委托人在公司的全部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参与公司一切事务,委托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权限: 1.代为办理 公司设立 、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代为签署前述工商登记手续所需的全部文件,代为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修改商事主体自备文件的错误;代为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代为领取 营业执照 和有关文书。代为签署设立公司过程中工商登记手续所需应由委托人签署的其他全部文件;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4.代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6.代为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 7.如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召开和主持股东大会;代为集中股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8.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股东大会每 一审 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委托人对表决事项不做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9.其他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0.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1.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1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3.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6.对公司对外投资、向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7.对公司置购、转让资产作出决议; 18.对变更公司主营业务作出决议; 1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20.修改 公司章程 ; 2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职权。 委托代理期限: 本 授权委托书 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特别说明 1.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期限内代理委托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2.本委托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日期:

股东会决议委托书

2. 授权参加股东会表决委托书如何写

股 东 委 托 书
先生(女士)和    先生(女士)拟于襄樊市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特委托     先生(女士)办理企业登记事宜。
 


股东签字:

 二00四年  月   日


贴身份证复印件 
资 产 价 值 确 认 书
襄樊                  有限公司(筹)投资人投资的机器设备及存货等(实物资产)经襄樊大维资产评估公司大维评报字[200  ]  号报告,评估值     元,经全体股东确认,其中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占    万元。


投资人投资的上述实物资产已移交                 有限公司(筹)。



股东签字
 
 二00四年  月  日 
 
第 一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二00  年  月   日,襄樊       有限公司(筹)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办公地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   人,实到股东   人,会议一致选举    、     、     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会议一致通过了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董 事 会 决 议
二00   年  月   日,襄樊       有限公司(筹)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办公地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一致选举        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为公司监事。



董事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组 建 公 司 协 议 书
先生(女士)与    先生(女士)双方决定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拟设公司名称:襄樊       有限公司。
二、拟设公司地址:襄樊市            。
三、拟设公司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
其中 :     先生(女士)   万元人民币,占    %
             先生(女士)  万元人民币,占    %
四、拟设公司经营范围。



股东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襄樊          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先生(女士)和   先生(女士)双方共同出资,设立襄樊         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襄樊                 有限公司。
第二条 住所:襄樊市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   %。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   %。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会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会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度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2/3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会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3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总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2月15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章程修订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定,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日期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单位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公司登记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3.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法律分析:可以,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4.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法律分析:可以,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 股东大会委托书可以委托给什么人

法律分析:委托给代理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东大会委托书可以委托给什么人

6. 股东大会委托书可以委托给什么人?

法律分析:
委托给代理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7.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可以,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可以担保公司法律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有: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公司该如何处理
当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的,要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处理,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的,可视为放弃权利。
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修改营业执照可以变更地址吗
可以。需要办理申请变更公司登记手续,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6、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7、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8. 股东可以委托其他股东进行表决吗

可以,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委托他人出席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决议可以由受托人签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